唐山市古冶区人民政府
关于支持古冶大市场发展的若干政策
(2011年11月18日)
古冶大市场是区委、区政府立足于“转型发展、富民强区”兴建的集批发零售、仓储物流于一体的大型综合集贸市场。该市场区位优越、交通便利、设施完善、集散力强,是唐山市占地规模最大、设施标准最高、功能配套最齐全的集贸市场。为加快市场培育发展步伐,使其更好地发挥功能,带动全区服务业大发展,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制定以下支持政策:
一、鼓励区内外商家到大市场投资置业
(一)凡在古冶大市场购买商铺的商户,由市场管委会负责在交清全款一个月内将房产证、土地证发放到商户手中,免收“两证”工本费。
(二)区政府负责协调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为在大市场购买商铺并有贷款需求的商户办理房产抵押贷款,贷款期限一年,利率实行优惠。
(三)办理“两证”时,按照买卖双方各担负房产总价款2%的比例计缴契税。
(四)所售商铺的物业费每月按照建筑面积0.3元/平方米收取,大修基金按照建筑面积20元/平方米收取,水、暖收费按居民住宅标准收取(特种行业除外)。
二、设立租售结合专营区,鼓励商户先租后买
(五)将大市场二区中的2031号—2151号商铺(共121套)设为租售结合专营区,实行先租后买,租金计入总价款。
(六)三年为一个承租期,年租金为总价款的7%,三年租金需一次交清。承租期内可以转租,承租期满可以续租,租金标准不变。
(七)承租人在第一个承租期内购买商铺产权时,商铺原售价不变,三年租金计入总价款。续租时,购买商铺产权租金不再计入总价款。所租商铺物业费按照购买者标准收取。
(八)同一行业8家以上商家联合起来,相互担保购买商铺,首付可放宽到50%,其余款项分三年支付,期间不计收利息。
三、交易大厅摊位对外租赁,费用从低收取
(九)小商品交易大厅、水产和生熟食品交易大厅、粮油果蔬交易棚台区设为租赁经营区。
(十)水产、生熟食品大厅和粮油果蔬交易区的物业费每月按照摊位经营面积1元/平方米收取(不含水电费,水电费按实际计收);小商品大厅的物业费每月按照摊位经营面积10元/平方米收取(含水、电、暖气费)。
四、提供“一站式”服务,免除部分行业收费项目
(十一)大市场设立客户服务中心,按照“事前告知、备齐资料、一次审批、费用全免”的原则,提供全程“一站式”服务,简化办事手续,提高工作效率。
(十二)免收部分证照办理费用,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酒类专营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服务大厅一次告知审批所需资料,客户备齐后一次完成审批。
五、着眼培育市场,试营业期内各项税收地方留成部分以奖励方式返还客户
(十三)试营业期间(初定一年),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和房产税、土地税、车船税、印花税、城建税等地方税收,采取财政返投方式,先由税务机关据实征缴,然后由区财政拨付市场管委会用于奖励纳税商户,支持市场发展。
(十四)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结合市场管委会核定税额后,由市场管委会代收代缴,销售发票由市场管委会统一出具;一般纳税人,据实征收,享受试营业期间奖励政策。
(十五)符合下岗再就业、残疾人就业、小型微利企业等税收减免条件的商户,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定后,可享受国家减免税相关政策。
六、设置配套仓储区,允许商户和专营仓储物流的商家自建仓储设施
(十六)区政府在市场南侧规划100亩仓储用地,土地出让价为15万元/亩,土地性质为仓储物流用地。
(十七)需建设仓储库房的商户,报请市场管委会协调规划、土地部门审批后,可以自建仓储设施。
(十八)欢迎专业经营仓储物流业务的投资者建设仓储设施,土地出让金标准、报批手续与入市场商户一视同仁。
七、整合周边市场,要素向大市场集中
(十九)区政府将于2012年6月底前搬迁无水庄、卑家店和古冶三个集贸市场到大市场。今后在城市规划区内不再批建新的集贸市场。
八、减少各种名目的监管检查,优化市场经营环境
(二十)除安监、消防以及涉及食品安全的例行检查外,未经区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随意进入大市场乱检查、乱收费。
(二十一)区政府对进入大市场经营的各种货运车辆开辟绿色通道,由市场管委会统一核发车辆通行证,进出古冶不查车扣车、不罚款不交费(未指外环收费站)。
(二十二)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