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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证继承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6-05 15:22:13

编号:20260147


申请

申请人张卫民因继承被继承人陈玉兰的遗产,于202665日向我中心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继承),并提交居民身份证等材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我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查明事实如下:

坐落于古冶区王辇庄乡东白道子村大街57产为陈玉兰、张守用共同所有,陈玉兰、陈守用共婚生子女三人(长女张立梅;次女张力伟;长子张卫民),被继承人陈玉兰、张守用的父亲母亲均先于其死亡,陈玉兰、张守用死亡时未立遗嘱,长女张立梅、次女张力伟放弃继承,故上述遗产由长子张卫民继承。

对上述情况有异议者于本公告发布之日九十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提出异议,如无异议,本中心将为张卫民换发不动产证书。




古冶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