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0189号
申请
申请人姬爱娟因继承被继承人姬百旺的遗产,于2026年7月9日向我中心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继承),并提交居民身份证等材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我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查明事实如下:
坐落于古冶区卑家店镇李庄子村东2排13号的不动产为姬百旺单独所有,姬百旺共婚生一女(姬爱娟),被继承人姬百旺的父亲母亲均先于其死亡,姬百旺死亡时未立遗嘱,故上述遗产由女儿姬爱娟继承。
对上述情况有异议者于本公告发布之日九十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提出异议,如无异议,本中心将为姬爱娟换发不动产证书。
古冶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