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讲话 | 学习内容 | 上级来文 | 活动简报 | 活动方案 | 活动反馈 | 下发文件 | 经验材料
理论文 | 机构设置 | 要闻导读 | 工作动态 | 网上讨论 | 先进事迹 | 宣讲教案 |    
 
 您的位置:首页 > 下发通知
 

                                       
古科教办[2007]4号
关于规范各单位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活动
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党委,街道党工委,区直各党委(党组)、总支,区委、区政府各部、委、办、局,群团各部门:
为规范各单位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活动档案管理工作,现就有关具体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学教活动档案管理工作。档案管理工作是学教活动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关系到学教活动各阶段工作有序衔接,为各阶段以及整体工作情况的总结提供重要文件资料保证,反映一个单位、部门对学教工作的重视程度和组织管理能力。区委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单位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不定时检查督导,并将此项工作列为学教工作考核的依据之一。
二、建立和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各单位要有分管领导负责此项工作,做好本单位及所属基层单位的档案管理、督导和指导工作,同时要安排专人、专柜收集管理。
三、建立科局级领导班子成员个人独立档案。收集班子成员的个人情况、学习笔记、心得体会等参加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活动的相关资料。
四、建立学教活动各项工作资料分类档案。内容包括:1、上级来文;2、本单位学教活动领导组织机构及参加活动的党员干部情况;3、学教活动意见安排及工作方案;4、学习提高阶段情况;5、对照检查阶段情况;6、案例剖析阶段情况;7、整改落实阶段情况;8、学习笔记;9、学习心得;10、剖析材料;11、单位信息简报;12、理论考试情况;13、特色工作;14、其它。
五、各单位在建立上述要求的档案基础上,可根据自身实际和行业特点增设相关档案和相关内容。

 



中共唐山市古冶区委科学发展观
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5月14日



 

 
  版权所有:中共唐山市古冶区委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制作维护:中共唐山市古冶区委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