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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活动

情况汇报制度的通知

 

各乡、街党委(党工委),区直各党委(党组)、总支,区委、区政府各部、局、委、办,群、团各部门:

    根据区委学教活动领导小组指示精神,为使各项督导工作有序进行,保证区委学教活动领导小组及时掌握情况,现将学教活动情况汇报制度的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阶段工作总结制度。按照区委科学发展观学教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定,每个学教活动阶段性工作结束三天前,各单位都要通过电子邮箱向区委科学发展观学教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小组和本单位相应督导小组上报阶段工作总结。

    二、月报告工作制度。要指定专人负责,通过电子邮箱及时上报学教活动经验做法、先进典型、工作动态等情况,每月上报情况不少于一篇。

    三、周报告工作制度。每周四上午九点前,通过电子邮箱报告本周工作开展情况。

    四、日报告工作制度。每天下午四点前,用电话口头向区委学教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导组相应督导小组报告当天学教活动开展情况及应报重要情况。

    要求:文字报告要内容丰富、材料详实,要有观点、有事例、有数据、有分析,文字要简洁明了。 

                              

  古冶区委科学发展观学习

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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